以下是我對這套戲的評語:我覺得今次活地處理得好好,很有三十年代美國感,服裝攝影美術很出(我覺得他刻意將荷里活的燦爛和紐約的暗淡的對比突出(我相信這套應該在來屆奧斯卡有最佳服裝設計提名),還有鏡頭有新意(玩半一鏡落,這樣可以突顯出男主角的性格(我最喜歡在頭段他在酒店和那個妓女的一段)),今次他想寫現實和理想的差別和上流世界的古怪,一個猶太教的窮小子在荷里活聲色時光中碰上女神,在這個過程中他發覺她是同時愛上自己的舅父,而之後他在紐約又愛上一個和她同名的女性,然後她回來和他碰上,這個故事落入活地手上的確有他的味道,他在這個故事中所描寫的男女主角也是有青春的,加上活地獨有的故事描寫方式,令這個老土的愛情故事變得活躍,加上男主角一家的獨特性格(因這種性格在戲中產生有很多笑話(注:如果你是猶太教教徒的話,戲中其中笑話可以你們會不高興。)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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